昨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做客市政府网站,解读《厦门市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
什么是APEC商务旅行卡?
APEC商务旅行卡(以下简称“旅行卡”)是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为促进本地区贸易投资便利化而作出的一项互惠多边签证安排,旨在便利该组织各经济体的商务人员往来。
目前,APEC组织21个经济体已加入该计划。中国(内地)持卡人最多可持卡往返16个经济体(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文莱、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智利、秘鲁、墨西哥、俄罗斯)。申办该卡相当于一次性集齐上述16个经济体的签证,有效期内前往上述经济体进行商务活动时不需要再办理签证。
申办程序简便 在线即可办理
我市国有企业和注册地在我市的非公有制企业,只要与APEC经济体有业务往来或计划前往APEC经济体开拓业务的,都可为本企业人员申办该卡。
旅行卡需由申办企业为本企业所属人员提出申请,并承担相应责任。非国有企业申请人,由所属企业径报市外办;国有企业申请人,需履行因公出国任务报批程序后方可申办。请登录市外办官网(http://fao.xm.gov.cn/),从“办事服务”栏目进入“市外办出入境管理系统”,点击“APEC商务旅行卡”,注册后即可在线为本企业人员申办。因各经济体审批时间各不相同,正常情况下,办卡全程需3至6个月。
为最大限度提供便利,只需提供2表、1照,即《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企业简介表》《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人简介表》和申请人护照个人资料页彩色复印件,以上表格均可在“市外办出入境管理系统”在线生成上传。
旅行卡相当于“签证” 与护照同等重要
旅行卡相当于“签证”,持卡人需同时持有效旅行卡和护照,方可出入有关经济体。需注意的是,持卡人只能出入已获批准的经济体,以英文缩写字样标注在旅行卡背面。加入旅行卡计划的各经济体主要口岸均设有旅行卡专用通道。
市外办提醒,旅行卡作为与护照同等重要的证件,持卡人应妥善保管。若不慎遗失,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保留报案凭据,之后由申请单位向厦门市外办提出注销和补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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