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护照)
在12月8日的全体会议上,通过简单的语音投票(赞成与反对),下议院倒数第二次批准众议院法案 (HB) No.6510。
HB No.6510 的完整标题为“一项规定新护照法的法案,旨在废除第 8239 号共和国法 (RA),也称为‘1996 年菲律宾护照法’”。该措施是立法-行政发展咨询委员会 (LEDAC) 优先立法议程的一部分。
根据 HB No.6510,外交部 (DFA) 的任务是实施一项系统:
1、让老年人可以通过使用可用技术更新护照,而无需亲自出庭;
2、该法案还为老年人和残疾人 (PWD) 提供 50% 的护照处理、签发或更换费用折扣;
3、取消旅行社或招聘机构先前代表申请人申请护照的授权;
4、规定向先前已获发普通护照但由于某些原因无法申请或获发普通护照的菲律宾公民签发紧急护照;
5、此外,该法案还要求创建三个不同的数据库,其中包含菲律宾人和公认的外国居民当前和以前的护照和旅行证件记录,一个包含护照申请被拒绝或撤销的人姓名的观察名单数据库,以及一个包含姓名的数据库犯有与护照有关的罪行的人的信息。
DFA 将被允许将其从护照服务费中收取的 50% 用于改善 DFA 护照和领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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