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投资署专权审批国家移民局签发的特别投资居留签证(SIRV Vsia)。合法公民及其家庭成员都可申请此签证,拥有此签证可享有多次进出菲国的签证、永久居留权和免税的优惠待遇。申请人需要电汇或将银行汇票,在菲律宾投资署规定的银行中开户并存入USD75000美元存款。
特点:永久居留权、多次出入境特权以及部份免税的优惠待遇。
可申请身份:
1、所有满21岁以上的外国公民(菲国不承认国家的公民和上菲外交部黑名单的除外)都可参加此计划;
2、申请人的配偶及子女(21岁以下未婚者);
3、申请人无违反道德的犯罪记录;
4、申请人没有染上任何危险或传染性的疾病;
5、申请人没有因任何精神性疾病或精神残疾而被送进收容机构;
6、申请人需要汇款到菲律宾投资署规定的银行中开户并存入75,000美元存款
投资与存款项目:
1、开立新公司
2、投资已开立的公司
3、购买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
家属: 投资者家属申请SIRV另准备:
1、如果配偶加入,要提交"结婚公(认)证"(6个月内开立的)
2、如有21周岁以下未婚子女加入,要提交子女的"出生公(认)证"(6个月内开立的)
3、投资人盖有特别投资者常住签证的护照的复印件
基本有效期:永久
负责单位:菲律宾投资署(BOI)专权审批国家移民局(BI)签发
文件准备:
1、菲律宾投资管理局SIRV申请文件
2、有效期限内的护照或旅行证明文件(效期不可少于6个月,已在菲国者要持有效入境签证)
3、本国无犯罪纪录公(认)证(16岁以上要呈交,6个月内开立的)
4、6个月内开立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包含实验室和X光片报告单、精神健康检查证明)
5、1x1和2x2寸的照片白底彩色(各6张)
6、向菲国投资汇款证明文件,或所投资菲公司之注册资料等等,总金额达75000美元以上
以上各项公证文书须中英文格式,一式两份并送到省外办或外交部认证后,再到菲律宾驻华领事馆认证方可。所有上述证件和签证可由菲律宾国总统府及外交部公证,并由我国驻菲律宾大使馆认证。
其他注意事项:将7.5万美元用于开设公司的客户要注意,每年必须去菲律宾提交财务、税务报告,否则会被拉黑名单。
投资报告要求:作为特殊投资居留签证持有者,只要其投资存在,就有权居住在菲律宾,定期提交规定的年终报告以证明其投资仍在菲国内。如果从菲律宾收回投资,其特殊投资居留签证将自动终止,如果超过一年未提交投资报告,将取消其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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